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6-03-16点击量:12

本科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现开展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请认真复核学院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执行(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

 

四、相关说明

 

  (一)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等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名额替换。

 

  (三)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四)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对于2026年春季学期新增的“特别困难”学生,请逐生说明(模板见附件3)具体情况。

 

五、报送要求

 

  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各班级可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励志诚信感恩教育活动。请于431200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将附件123通过OA发送给代红老师。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含子工作表).xls

附件2.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导入模板表.xls

附件3.新增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说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