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申请校内资助。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其中一档为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为2500元/人·年;二档为困难,资助金额为3700元/人·年;三档为特殊困难,资助金额为49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三、评选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规定: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内(本科4年、专升本2年)。
2.申请人须在当前学年(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二十二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
1、班级名额划分
各位辅导员根据学院划分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综合考虑班级人数、班级贫困建档人数等因素划分班级的国家助学金名额。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定
各班民主评议小组组长带领本班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本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在规定日期评定出本班国家助学金受助人员名单及贫困等级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
3、提交材料
2025年10月13日下午17点前以辅导员为单位提交《2025-2026学年本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以及班级公示截图,发送给代红老师,2025年10月18日前将《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国家助学金评议记录表》交到A10-445办公室代红老师处。
五、评审程序
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出申请表格、打印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本科国家奖助学金网络申报、审核流程如下:学生在线申请,班级(院系)在线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在线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上报。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学生奖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与酿酒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0日
附件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版).doc
附件9:2025-2026学年本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xls
食品学院国家助学金评议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