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学费减免办法》文件精神,现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学费减免的评定细则》。
一﹑学费减免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3、当年度的建档贫困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根据学生的在当年度的学业﹑综合表现,进行积分,按比例换算,择优评定:
(一)学习表现:
1、奖学金: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二)科研情况:
1、科技能力及创新: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5分,第二、第三作者分别加2、1分。
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
发表文学作品:国家级4分,省级2分,校市级1分,院级0.5分(每一在统一刊物上发表作品最多计2篇)。
校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题,负责人:2分,主研人:1分。
发明创造通过成果鉴定:20分。
2、学科竞赛(挑战杯、高数竞赛、物理竞赛、数学建模、英语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
国家:一等10分/次,二等8分/次,三等6分/次,优秀4分/次 ;
省级:一等6分/次,二等5分/次,三等4分/次,优秀3分/次;
校级:一等4分/次,二等3分/次,三等2分/次,优秀1分/次 ;
(三)社会工作:
1、文体竞赛获奖:(从不参加班团组织活动一票否决)
个人:
国家:一等10分/次,二等8分/次,三等6分/次,优秀4分/次;
省级:一等6分/次,二等5分/次,三等4分/次,优秀3分/次;
校级:一等4分/次,二等3分/次,三等2分/次,优秀1分/次;
院级:一等3分/次,二等2分/次,三等1分/次,优秀0.5分/次。
团体:
国家:一等5分/次,二等4分/次,三等3分/次,优秀2分/次;
省级:一等4分/次,二等3分/次,三等2分/次,优秀1.5分/次;
校级:一等3分/次,二等2分/次,三等1.5分/次,优秀1分/次;
院级:一等2分/次,二等1.5分/次,三等1分/次,优秀0.5分/次。
2、社会实践获奖:省级5分/次,校市级3分/次,院级1分/次。
(四)评优情况:
1、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治保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生工之星、宣传标兵、教学信息员、优秀志愿者、社会实践等评优:省级5分/次,校市级3分/次,院级1分/次。
2、属先进班集体成员:省级4分,校市级2分,院级1分。
(五)任职情况:
职位 | 分值(分) | 职位 | 分值(分) | 职位 | 分值(分) |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 5 | 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 4 | 学生会干事 | 2 |
学生团体负责人 | 4 | 学生团体部长、副部长 | 3 | 学生团体干事 | 2 |
班长、团支书 | 3 | 其他班委 | 1 |
(六)积分统计:
总分=学习表现、科研情况×60%+社会工作、评优、任职情况×40%
三、评选原则:
1、同年内已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享受;
2、原则上不连续两年享受学费减免;
3、若总分相同,可由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在学校网页上下载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无证明则不能获得加分。
2、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评审,择优评定。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五﹑本评定办法自2013年4月开始实施,由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物工程学院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