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学生中心”的大学教育观,本着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原则,按《四川理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结合生物工程学院各专业学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制定生物工程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
(二) 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 兼顾学生特长等方面因素
第二条 考核办法
(一)指导原则
转专业学生的选拔录取方法,应综合考虑学生学习基础和综合素质,学习基础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入最终录取总分。学习基础以所在专业修读计划中的教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评分依据;面试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知识、思维能力、专业兴趣与志向为主。
(二)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学习基础成绩+面试成绩
A. 学习基础成绩考核
学习基础成绩由转出学院负责审定,按学分绩点高低顺序排序。
学习基础成绩=学分绩点X10
B.面试环节及成绩计算
(1)由各专业组成面试工作小组,系主任负责面试工作,考核成员由该专业教师和相关领导组成,考核组人数一般为3-5人。
(2)面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转入专业所需要的基本素质测试;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的特长或获奖(需出具相关证明);转专业的原因;外语水平等。
(3)由学院统一设置打分表,每位评委进行实名制打分,每位评委给出的满分为50分,以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
C.面试成绩与学习基础成绩相加形成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取至该专业核定名额。总成绩相同并超出录取名额时,由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表现投票决定录取人选。
第三条.本办法由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相关事宜以《四川理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准。
生物工程学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