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和目的
本着“帮助学弟学妹扫除学路迷茫,尽快成长成才,同时提高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综合素质”的宗旨,通过选聘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学长为低年级本科生提供学业指导,在充分发挥学长的朋辈优势,帮助和激励本科生更好更快地成长的同时,也为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锻炼和提高综合素质提供平台,进一步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学业导航计划”实施办法》。
二、“导航学长”的选拔和聘用
(一)选拔范围和原则。在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本着专业对口原则,在同学院、同专业的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中为低年级本科生选配“导航学长”。己毕业的优秀校友可以特聘。
(二)选拔时间和任期。每年5月中旬选拔,9月上岗,任期一学年。
(三)选拔条件。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高尚、学习成绩优良、性格开朗乐观、具有强烈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以及较好心理素质、有较充足的时间和精力的在校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二等奖学金;
3.在校级以上学术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得过一、二等奖;
4.担任过班长或学习委员;
5.学分平均绩点理工科≧1.8,文科≧2.1。
(四)选聘程序:
1.报名申请。符合上述条件、自愿报名者填写报名申请表。
2.面试考核。由二级学院(部)进行初审和面试,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考评审核,并选聘“导航学长”。
三、“导航学长”职责
一般每1名“导航学长”联系一个本科生班级。主要职责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一定方式,为班上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具体包括:
(一)每周定期与学生交流,通过电话、互联网(QQ、BBS等)等途径接受学生的问询、答疑,为其提供所需的帮助和服务。
(二)每月深入班级一次(参与活动或听课)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通过调研、个别谈心、群体对话、座谈讨论等提供学业指导。
(三)每学期主持策划和组织一次有益、有效的班级活动。
(四)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开展一次考风考纪教育专题班会活动。
(五)发现、观察、研究不求上进学生的学习、生活与思想,释疑解惑,引导其健康发展。
(六)任满一年,撰写述职报告(不少于1500字,含对所带班级的评价分析总结)交所在学院及所带班级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
(七)参加有关部门指定的“导航学长”必须参与的培训、会议及其他活动。
四、“导航学长”的权利
(一)在本方案规定的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权利;
(二)参与相关业务理论与能力培训的权利;
(三)参与相关的工作交流、研讨、参观等活动的权利;
(四)任满一学年、经考核合格,参加“学业导航计划‘十佳先进工作者’”评选并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的权利。
(五)在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同等条件下有获得优先考虑的权利。
五、“学业导航计划”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学业导航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学校成立“学业导航计划”协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学业导航计划”。二级学院(部)应设立“学业导航计划”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部)学业导航计划。
在“学业导航计划”协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相关部门和学院(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学院“学业导航计划”的组织实施:选拔学长、安排上岗、业务培训与指导、具体工作布置、期末与年末考核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全校学业导航计划的协调、检查与监督。
六、“学业导航计划”的组织实施
二级学院(部)为“学业导航计划”的实施主体。二级学院(部)应制定本学院(部)的“×××学院‘学业导航计划’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方式,对二级学院(部)“学业导航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奖励。
七、附则
学校鼓励二级学院(部)积极实施“学业导航计划”,鼓励、支持二级学院(部)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学业导航计划”的组织、运行、管理机制与模式。对实施“学业导航计划”效果明显、特色突出的二级学院(部),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与政策支持。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