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公告

发布者:swAdmin 时间:2025-08-29 浏览:10



依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立足酿酒领域的科学研究与创新发展,根据实验室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现发布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走稳酿酒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注重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加强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重点解决以白酒为主的酿酒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键、共性问题,不断实现传统酿造领域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跨越,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研究方向

 1.酿酒微生态

 1.1不同产区酿酒微生态特征及其影响因子研究

 1.2酿造过程微生物的自组装机制和功能研究

 1.3酿酒功能菌选育和应用

 2.酿酒技术及智能化

 2.1基于工艺先行的酿酒自动化研究

 2.2制曲控制技术和评价标准研究

 2.3构建酿酒智能决策系统

 2.4智能固态发酵器开发

 3.酒类风味化学

 3.1酿酒过程特征香气研究

 3.2川酒风味数据库构建

 3.3白酒老熟机理研究

 3.4川酒健康因子挖掘

三、申报要求

  1. 面向国内高校、企业以及研究院所从事酿酒相关的科研人员,申报课题需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与研究方向不符的项目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否则需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提交课题申报推荐表。在读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必须由导师推荐。重点项目必须有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

  3. 申请人必须联合至少1位本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共同申请(可自行联系)。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主持或参与合计不超过2项,作为课题负责人若有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

  4. 开放课题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项目不超过两年,重点项目不超过三年。为规范项目管理,申报书中的项目起止时间应填:20260101日至20271231日(两年)或20260101日至20281231日(三年),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为准。

  5. 申报重点项目,课题组必须在申报之前进行课题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一式两份)。重点支持酿酒原理的理论创新或解决酿酒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成果具有产业化价值的课题。鼓励校企联合申请开放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合作协议。

  6.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严格评审纪律,在召开评审会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7. 课题组在接到立项通知后30日内需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计划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的依据。

四、考核指标

1. 重点项目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形成1项新产品或新装备或取得技术突破,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且在相关行业采用(附企业采纳证明),实审发明专利2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

2)完成技术成果产业化1项或通过市级及以上成果鉴定1项,实审发明专利2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

3)实审发明专利3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表SCI收录论文3篇。

2. 一般项目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形成1项新产品或新装备(附企业采纳证明),实审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表EISCI收录论文1篇。

2)实审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EISCI收录论文2篇。

五、成果要求

  1. 开放课题研究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研究方向一致。

  2. 研究成果所有权为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与申请人员所在单位共享。

  3. 开放课题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报奖或技术转让时,必须将“四川轻化工大学”作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4. 公开发表论文除须标注“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Brew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和项目编号外,应将“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作为成果完成单位之一。

  5. 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时,成果材料需提交实验室归档。

六、资助经费

  1.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3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10万元/项,具体资助额度以立项通知为准。

  2. 经费使用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川轻化行〔202553号)和《四川轻化工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修订)》(川轻化行〔202557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开放课题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与研究工作直接相关的业务费、设备费;开放课题获批后,校外人员承担的课题经费不划转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在四川轻化工大学财务体系内按规定使用和报销。

七、材料报送要求

  1.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包括申报指南、申报书、汇总表等)在四川轻化工大学食品与酿酒学院网站(https://sgxy.suse.edu.cn/)公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2. 本年度受理申报书时间:202591-92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3. 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和PDF版、汇总表)请发送至邮箱:suse_njsys@163.com,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请以“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4. 《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需由申请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申请人920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报送至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书将不予受理。

  5. 盖章纸质材料快递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白塔路1号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A12,联系人:卫春会13541654923


附件1: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书

附件2: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


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25828

附件1: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汇总表(发电子版至suse_njsys@163.com).xls

开放课题—关于申报酿酒科学与技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公告20250828(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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