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重点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精准帮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教育厅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学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重点帮扶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五类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统筹安排、一体推进,通过开展就业指导、岗位信息推送和就业兜底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困难毕业生群体充分就业。
二是摸清底数,更新台账。各学院要对学校下发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尽快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要主动对接招生就业处摸准学院2022届毕业生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离校2年内(2020年、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或档案仍在学校保管的)信息,并建立和完善学院五类困难毕业生信息台账和“一对一”帮扶工作台账。对离校未就业的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群体,至少推送3个就业岗位。
三是建立机制,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分班级责任制、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一对一帮扶责任制,层层落实帮扶责任。学校将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就业工作考核内容。该项内容也是省教育厅专项核查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工作。
各学院帮扶工作总结请于8月24日前交招生就业处张述权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22年7月28日
编辑:g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