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注册管理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6-11-30 浏览:0

一、注册实施程序:

1、每学期开学第三周,计财处向教务处提供不欠费学生名册,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注册;各二级学院(部)辅导员持已注册学生的学生证到本院或邓关教学办公室统一加盖注册章和注册日期。

2、计财处向各二级学院(部)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二级学院根据《生源地贷款合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备案表》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审核表》,对贷款足额的绿色通道入学的欠费学生进行注册(包括教务管理系统注册与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二、暂缓注册管理

(一)暂缓注册学生的界定

凡助学贷款金额不足,又未结清学校规定费用,尚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者。

(二)暂缓注册学生管理

1、二级学院(部)学工办向暂缓注册学生送发《欠费与注册状态告知书》。

2、暂缓注册学生提出书面还款计划交各二级学院(部)学工办存档。

3、各二级学院(部)将暂缓注册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4、学校以“暂缓注册”状态在教育部网站对学生进行电子注册。

5、在选课与成绩查看时,提示学生注册状态为“暂缓注册”。

6、暂缓注册学生结清学校规定费用后,学校予以正式注册。

7、辅导员在每年5月与10月中旬,清理暂缓注册学生还款计划的执行情况,未履行计划的学生应再次送发《欠费与注册状态告知书》。

三、未注册处理程序

(一)未注册学生的界定

1、非家庭经济困难的欠费学生;

2、未在规定时间结清学校规定费用,经多次书面告知仍未纠正的暂缓注册学生。

3、其他不符合注册和暂缓注册情况的学生。

(二)未注册学生的处理

对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规定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编辑:gly